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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三医院开展依法执业与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查

党总支:第九党总支 科室:院感控制中心 作者:谭润雅 时间:2017-07-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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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安徽省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新庄孜医院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事件的通报(函[2017]530号)》要求,为巩固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健康安全, 7月21日上午,院领导黄飞舟、范自力组织医务部、评价办、医院感染控制中心、护理部、资装办共同对我院重点科室和部门开展了“依法执业与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查。


督查小组重点检查了医院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内镜室、新生儿监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和实验室等重点部门。特别对医务人员资质,重点环节流程,可复用器械(物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物品)和医疗废物的管理,实验室质量控制流程等方面进行了现场督查。黄飞舟副院长指出,要更好的落实诊疗规范和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建立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深入开展医疗质量的专项治理,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的行为。


各受检科室纷纷表示,要吸取事件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各项医疗规范,对安全生产再深化、再督促、再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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