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秘书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项目计划书组织开展研究工作,作好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未按条例规定提交项目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对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给予警告,暂缓拨付基金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基金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5至7年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进展报告填报工作,本年度我院需提交进展报告的项目85项,项目清单见附件一。
二、进展报告填写说明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进展报告填写说明手册》(附件二),按步骤完成进展报告在线填写。
按照往年工作情况,特别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待进展报告填写工作。进展报告的质量会影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负责人绩效评价,最终影响新项目的申报。
2.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注意成果时效性、相关性。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年度取得、非本人取得、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年度报告。本年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如实标注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得列入年度报告(可作为下年度研究成果),本年度申请的专利,以受理通知书等文件作为证明材料,申请日期必须在本年度时间范围内,本年度授权但申请日期未在项目执行期内的专利不得列入年度报告。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成果报告审核不予通过。后续相关审计将按“学术诚信”问题处理。
3.请项目负责人注意进展报告填写规范性。经费执行过程的调整为我校财务内控管理,无需填写入进展报告中;进展报告中重要图表请以附件上传,并在正文中说明内容所在附件编号;本年度进展报告无需提供项目原始记录,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整理每年度的原始记录,项目结题时统一提交。
4.请项目负责人注意进展报告提交时间。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2月23日前完成网上提交工作,学校科研部将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遗失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负责人请通过系统用户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后进行用户名管理操作。
四、联系方式
医院科研部:覃乐乐
联系电话:88618428
中南大学科研部:安浩、亢建华、甘雪萍
联系电话:88879581
如您在使用信息系统过程中发现任何系统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联系,010-62317474。
附件:1.附件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提交清单-85项 -湘雅三医院
科研部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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