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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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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新闻网发稿条例


为了保证新闻稿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南大学新闻网发稿条例》及《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特制订如下条例,请各投稿单位和作者遵照执行:

1、所有用稿必须报道对医院产生重要影响的新人、新事、新成就、新面貌、新气象;内容上不具备新闻价值的稿件,不予采用。 

2、来稿应通过医院新闻网站的投稿专线投稿,并注明撰稿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所属总支,各党总支、科室稿件必须经该总支书记或科室主任审核,否则不予采用;凡涉及医院重大成果、医疗新技术、科研新项目等重大内容或内容有待进一步确认的医疗新闻稿件,还须向医务部门报备审核,科研新闻稿件须向科研部报备审核,护理新闻稿件须向护理部报备审核,未经相关科室审核的稿件不予采用。

3、重大新闻稿件还须经所在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核,并在文稿显眼处注明“某某领导审核”字样,方可采用;未审核的重大新闻稿件,不予采用。  

4、来稿要迅速及时,所引数据、人名、地名等必须真实可靠,稿件写作应符合新闻文体规范,重点突出,表意明确,层次清晰,文笔流畅;有失时效、有违真实、文理不通的稿件,一律不采用。

5、稿件标题不超过20个字(包括数字及标点符号),消息、言论一般以600-800字为宜,通讯一般不超过2000字。稿件图片原则上不超过5张;所投稿照片要画面适宜,质量清晰,格式为jpg;横向图片宽度500像素,高度自适应原图比例;竖向图片高度500像素,宽度自适应原图比例。

6、来稿要求导语完整,所涉新闻人物的写作规范是:职务在前,名字在后,文内首次出现时应写全称。涉及专业评价请尽量避免出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模糊评价,引用数据须注明出处,关于“国内首例”“省内首例”等评价必须有权威部门认证或文件为依据,否则文章责任自负。

7、新闻网编辑根据来稿的新闻价值对稿件进行初筛,没有通过筛选的稿件将予以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8、有重要新闻价值但不达标的稿件,由原作者或网站编辑修改,必要时由党委宣传部委派记者重新采编。

9、本网站发表的稿件将择优推荐到中南大学新闻网及相关社会媒体发表,所有稿件一律视同其同意外媒采用,若不同意请在投稿时注明。

10、各单位或个人投稿到院外新闻媒体,必须经党委宣传部审核,投稿内容须遵照上述规定,执行严格的审核制度。

预约挂号:0731-88618576、88618577   急救电话:0731-886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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